中新经纬11月29日电 据财政部官网消息,财政部、教育部日前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意见》”)。其中指出,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,建立覆盖非学历教育立项、研发、招生、收费、教学、评价等各环节的管理监督体系。
《意见》指出,到2026年,基本建立制度健全、权责清晰、制衡有力、运行有效、风险可控、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,严肃财经纪律,合理保证高等学校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合法合规、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、财务信息真实完整,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,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,推动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。
《意见》称,强化收支管理。规范各类支出的分层分级审批流程,明确资金流向和使用范围,进一步明确各类支出的关键控制点,严禁设置“小金库”,tp钱包严禁资金挤占挪用、滥发乱花、损失浪费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持续优化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环境。切实加强高等学校风险评估工作。着力完善高等学校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措施。全面提升高等学校内部控制的信息管理水平。强化高等学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。
《意见》强调,加强建设项目管理。严禁未批先办、未批先调,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,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,及时办理项目档案、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等工作。
《意见》显示,规范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。全面落实高等学校办学主体责任,坚持“管办分离”原则,明确归口管理部门,严格立项审批,严格控制非学历教育合作办学,建立覆盖非学历教育立项、研发、招生、收费、教学、评价等各环节的管理监督体系,办学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,经费支出符合国家和学校管理规定。(中新经纬APP)